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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喜获美国投资移民EB-5项目I-526批准

更新时间:2016-05-06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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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客户信息:

  王先生,加拿大硕士学历,某医药化工公司副总经理

  二、具体流程:

  2013年10月 与兆龙移民签约办理美国投资移民项目;

  2014年03月 递交移民申请;

  2014年09月 获得I-526批准;

  三、案例分析:

  王先生是80后,目前在某医药化工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在学期间曾经在加拿大留学过,非常向往北美的生活,也一直想在国外定居。王先生曾经到美国的多个城市旅游和考察过,非常喜欢美国。在自己有了一定的积蓄后,决定移民美国。2013年,王先生与兆龙移民取得联系,他对美国投资移民有一定的了解,也知道选择EB-5项目应该谨慎,在了解到兆龙移民是业内唯一既有移民资质又有美国律所实体的移民公司之后,在顾问的推荐下,他最终选择了具有强大抵押还款担保的优质EB-5项目。

  在准备申请文件的过程中,兆龙移民文案专家根据他递交的材料进行了具体分析,王先生在公司占有的股分时间段,股份数也不是很大,但是可以根据父亲赠与的形式来解释其资金来源,他父亲在公司也有一定的股份,转让给王先生,由此帮他梳理了资金来源的过程。在整个过程中,王先生非常配合,所以非常顺利的就递交了申请案件,从递交申请到获得I-526仅用了6个月的时间,在当前美国投资移民案件积压的情况下,说明项目的安全性和专家的专业性非常高。

  四、客户感言:

  非常感谢兆龙移民,现在美国移民局从收到文件到通过审核,一般都需要6-9个月的时间,甚至超过了一年时间,没想到我六个月就已经获得了批准,而且兆龙移民文案专家把我的申请材料做得非常好,移民局没有要求补充任何文件,非常感谢负责我申请案件的文案专家以及整个兆龙移民团队。

原文链接:http://www.zhaolong.net/usa/eb5case/2016054500.htm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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