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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投资移民对创业的要求

更新时间:201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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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想要做美国投资移民的人都已经了解,做美国EB-5投资移民,需要满足的最基本的条件就是两个,一是资金;二是创造就业。资金这硬性条件我们就不过多说了,但是这个创造就业就不得不提一提。

  要想移民成功,就业创造是必须要能够满足的,如果没做到,那么你的投资移民申请就100%会被拒了。而这些要求的就业是怎么计算的呢?必须要是什么形式的呢?在什么时间内要完成呢?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需要创造的就业数

  EB-5法案中是这样规定的:外国投资人需要投资100万或50万美金到美国境内的一个项目,创造出10个直接或间接就业,才有机会拿到条件绿卡。而EB-5投资移民是有两种方式的:区域中心投资和直接投资。如果投资人选择的是区域中心项目,那么对于就业数的要求就会相对宽松一些,只需要创造10个直接或间接就业。但是,如果投资人选的是直投项目,那么要求就会比较高了,必须要创造出10个直接的就业岗位。

  要重点说明的是,法案中要求的这10个就业机会必须是新增的,如果一个项目本来已经有5个就业,那么,投资人的投资就必须再创造出10个就业,要达到总共15个就业才可以,并不是说再创造5个,总共达成10个。

  区域中心项目的就业机会怎么算

  我们知道,区域中心项目只要求10个直接或间接就业,那么,间接的就业要怎么算呢?这时候,就需要用到移民局批准的经济模型来计算了。还是举个例子吧:张先生投资了一个出租型公寓类项目,除了建设公寓所能创造的就业外,因为公寓建成后会吸引到大量流动人口的聚集,周边的生活需求也就会变大,附近也就会建成很多配套设施,比如:餐厅、购物中心、咖啡馆等,为了维持经营,就需要雇佣很多的服务员、导购员或咖啡师,像这种因为项目建设而产生的各种间接或诱发的就业都会被计入区域中心的就业计算模型中。所以,区域中心项目对于就业的要求还算是比较宽松的,大多数的区域中心项目都会有一定数量的就业盈余,并且,项目的工资成本也比较低。这也是区域中心项目相比直投项目来说更受投资人欢迎的原因之一。

  10个就业创造有时间限制吗?

  我们知道,投资人在递交I-526申请材料时,是必须要向移民局提交一份商业计划书的,计划书中需要证明10个就业机会能够在两年内创造完成。而移民局真正审核就业数量是否达标则是在I-829阶段进行的,如果达标,申请人的条件限制就可以解除,获批永久绿卡。因此,诺亚移民建议各位准投资人,一定要在递交I-829申请前完成就业创造,这样,永久绿卡才有保障。当然,由于现在的排期问题,从递交I-526申请到I-829申请解除条件,中间需要的时间可能会长达六七年的时间,所以,投资人的投资在这期间也必须要一直维持着才行。

  现在,大家应该都明白了,EB-5投资移民的就业创造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这里面的很多门门道道都是需要大家熟悉并掌握的,老话说得好,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而要确保就业创造能够满足法案规定,需要怎么办呢?其实并不难,找到一个靠谱的EB-5项目即可。如何才能在一堆的项目中选出最好的那个呢?投资人最好是寻求专业的移民机构的帮助。

原文链接:http://www.zhaolong.net/usa/news/2017056684.htm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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