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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裘先生成功获批美国有条件绿卡

更新时间:2016-10-25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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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11 签约兆龙移民办理美国投资移民

  2010-12 递交律师审核并递档

  2011-01 获得档案号

  2011-05 获I-526批准

  2013-12 获批美国有条件绿卡

  裘先生是北京某软件公司的总经理,一直以来,客户期望全家能够移民到美国或者加拿大,2010年10月份,联邦和魁北克投资移民正式关闭了旧政申请,由于工作繁忙的原因,裘先生没有赶上加拿大移民旧政策的末班车,同时,新政条件下的联邦和魁北克投资移民对于资产和投资款的要求的提高,使得裘先生决定申请美国投资移民。

  偶然的机会,裘先生参加了兆龙移民举办的讲座说明会,在经过自身仔细的分析以及在兆龙移民专家的耐心解答咨询的情况下,选择签约委托兆龙移民为其办理美国投资移民。

  对于裘先生的资产和经商管理经验,兆龙移民的文案专家进行了仔细分析。虽然美国投资移民对于申请人的资产来源要求并不像加拿大移民局那样要求严格,但是,提供齐全完善的申请资料依然对于客户的申请成功率祈祷良好的促进作用。因此,兆龙移民文案专家通过裘先生提供的大量材料,尤其是涉及到财产和资金来源的工资单,合同,存折,股票,基金交割单等文件中,仔细搜集整理大量可行性的信息,尤其是针对裘先生的软件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分红决议,公司对账单等许多重要文件,客户虽然没有提供,但是,迈斯林的文案专家亲自陪同裘先生到工商局,银行,税务部门等机构,进行信息的搜集整理,最终,整理出齐全完善的资料,并在2010年12月份递交到美国移民局。

  由于前期的精心准备,因此,裘先生在2011年5月份被美国移民局批准获得了I-526申请,目前,客户已经获得美国有条件绿卡,成功登陆美国。

原文链接:http://www.zhaolong.net/usa/eb5case/2016105887.htm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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