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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女士加拿大投资移民转投EB-5 成功移民美国

更新时间:2014-11-14浏览:
兆龙移民

  L女士是深圳一名大型民营企业高管。她从2011年开始在其他中介签约办理加拿大魁北克省投资移民,2012年9月20日被拒。移民官给出的拒签理由是搜集到一些L女士公司的负面资料。随后L女士来到兆龙移民,经过专业顾问分析,L女士移民的目的主要是想让女儿拿到绿卡到国外读书,接受一流教育。而当初L女士考虑加拿大而非美国,是因为还不了解美国EB-5投资移民的具体政策和项目,并且上家移民公司在为L女士咨询时,刻意夸大了美国投资移民的风险系数。在经过兆龙移民专业顾问的相关分析解答后,L女士选择了兆龙移民推出的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现已获批I-526,通过面试,全家登录美国,为女儿申请大学做准备

  兆龙解析:美国EB-5投资移民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制定得相当宽松,投资人无须受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以及语言能力的条件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即可。而且此资金不要求要通过自己经营企业所得,也可以是继承或者赠与。此移民类别的特色是“全家移民”,即投资人、其配偶和未满21岁之未婚子女均可以同时申请移民。

原文链接:http://www.zhaolong.net/usa/eb5case/201411561.htm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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