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申请EB-1A时,有一项为“是否拥有高薪或其它优厚待遇”,移民局如何衡量这一点?
答:要看是否“领取高报酬”,标准在于必须与同领域内相当职位、专业能力的人相比较,而且除了能力之外的要素也要一并考虑。此外,如果只是证明在某一专案中领取高报酬,则无法以此推论为符合领取高报酬的杰出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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